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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時候,有點神傷。

當我將他列為優先順位,他卻在心中把我排在遙遠的後方。

這種愛不公平,卻是願打願挨。漸漸,我有了新決定。

 

我決定依然愛他,不背叛我的情感;

可是,我不再愛得毫無保留,將等待ㄧ個將我視為No.1的人,將所有的愛轉移給這樣的情人。

這不是為了一場心中的正義,而是為了回應這樣的珍愛。

 

「求不得,苦」是世間的道理之ㄧ。

我永遠無法要求對方將我擺在第一順位,只能等待對方主動優先考慮我。

也許,暫時無法忘懷未能珍惜我的人,可是該知道該珍惜眼前的人--他與我渴求相同的關愛。

喔! 那相同的懇求的眼神!

 

可是,總會想明白的。

沒有必要把心丟給不懂珍惜的人。並不是他對我殘酷,只是無份罷了!

若能當個普通朋友,也是可以的。看著他幸福,也開心;或許還有機會發現他...其實沒那麼值得憧憬。

不奢望明知不可能得到的,才能夠保持開放的心與眼看見世界,看見真正珍惜自己的人。

 

阻止另一場悲戀吧!

不懂珍惜的人已經讓自己覺得夠白目了,就別當另一個白目。(笑)

 

如果真有輪迴,我想要擺脫它;

如果真是無明苦惱,那麼我也要甩開它。

真正的覺知,真正的自由;充份活在當下,珍惜已在手中的幸福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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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是隱喻罷了...

如果哪天這樣不平等的愛情降臨了,我將這般的處理吧!

 

說的瀟灑,到時候就知道了。(笑~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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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道有個有趣的賽局研究嗎?

通常男女生婚嫁對象都不是心目中的第一名而是第二名喔!

所以,其實當第一名理想情人沒有很好喔~!

 

但,這篇文章理我並沒有想當排名第一理想情人。

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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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anoshinik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