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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務部一禮拜,便被調回國外業務部。

一個現象,解釋有很多種。如果符合理性的話,大概會做比較久喔~

不過,竟向長官抗命的確是不妥的。是職場倫理沒有顧到,抑或是長官未能體諒下屬...問天吧!

 

精神力到了極限,應對的禮數都忘了!

以後,即使累到懶的講話,也要把事情先解釋清楚喔! 免得誤會。

那天抗命時已經很累了...呵~

用比喻的話,就是再跑個50公尺我就能夠直接昏倒不醒人事。

騎機車跑業務並非難事,熱天時體力消耗很快。如果能好好休息一下,再出發力氣更足。

但是長官卻很緊迫逼人,非得要在公司內處理完事情才能回家?!唉~那些事回家也能做呀!

 

最開始的時候,我挺喜歡那位長官的。

只是她做這樣的事情,不符合我心目中的主管形象,多少有點難過和氣憤。

 

有人說

我抗命,她並未了解細節,而直接去找其他長官說,那是告狀,彰顯她心胸狹小。

呃...對於這件事我沒有想太多。(旁人會有這樣得解釋我挺驚訝的@@")

真是如此的話,女人在職場裡會有多難呢?! 氣度永遠比不過男人?!失落~~

 

有件事大概會被她記很久:

那天加油單請款時,我有一張加油單忘記打上車牌號碼,那是7/9加油的單子。

油單上寫明七天後恕不更換,金額170元。她發現後告訴我,我心想是筆小金額,自己出吧!

然而她應該是出於好心,一直要我回那個加油站換單子,可是我並不想啊...

於是拒絕她(又抗命一次?!),說既然加油站有規定,公司也規定沒有車號不能請款,這次我就自己出吧!

但她很堅持,大概是以為我怕不能改單子,持續說服。

最後我忍不住了,直接表明我覺得我的假日時光比170還值錢,沒必要犧牲假日時光去討!(現在想想這句話也挺白目)

自作孽不可活?!唉呀呀~

 

總之

這件事我得自我檢討一下。

職場倫理很重要! 即使再累也要把事情和情況說清楚了,才能打包回家!

雖然即將被調回原來的部門,但是要不要持續做這份工作呢?

理性告訴我,該走了! 留在公司並不能替自己增加職場價值。

一年的工作經驗又如何? 終究什麼專業也沒有累積到...等待是治標不治本的!

 

我是多麼喜歡我們公司呢!

可是啊...暫時別過吧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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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anoshinik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